12月30日上午,新疆自治区政府召开了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集中攻坚验收暨“防火墙”工程推进大会,总结2010年度“防火墙”工程情况,安排部署2011年工作,并对乌鲁木齐市人员密集场所重点单位进行抽查验收。
为提升乌鲁木齐社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和火灾防控能力,带动全区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再上新台阶,新疆公安消防总队从全区14个支队抽调了60名业务骨干,从12月14日至30日对乌鲁木齐1168家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四个能力”建设进行了集中攻坚。
为了检验攻坚战的成果,12月30日,自治区副主席、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副书记贾帕尔•阿比布拉、自治区政府副秘书长帕尔哈提•贾拉勒、自治区公安厅副厅长阿西木阿吉,自治区公安消防总队总队长李济成、政委王育新等领导分别带队组成16个验收组,从1168家人员密集场所随机抽验了喜来登乌鲁木齐酒店、友好百盛购物中心等32个宾馆、饭店、商场、市场、学校、医院,通过现场查看、测试、提问、设定火情观摩灭火应急疏散演练等形式,30家单位的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被评定为“好”,2家单位被评定为“较好”。
新疆自治区发改委、教育厅等消防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厅局领导,各州、市、地政府(行署)分管领导、公安局分管领导,消防支队支队长、防火处处长250余人分组参加了抽验,中央驻疆媒体、自治区及乌鲁木齐市共17家新闻媒体的记者参加了会议并对抽验情况进行了跟踪报道。
会上,新疆公安消防总队总队长李济成通报了2010年度全区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情况。通报指出:“防火墙”工程实施以来,全区各地政府、各部门消防工作责任制落实到位,社会单位“四个能力”建设成效明显,农村社区火灾防控基础建设不断加强,消防执法规范化建设得到有效提升,“防火墙”工程宣传氛围浓厚。各地政府、各职能部门要进一步落实消防工作“四项责任”,借鉴乌鲁木齐市攻坚行动的经验,集中警力对州市地中心城市的人员密集场所重点单位“四个能力”建设开展攻坚行动;要将农村消防业务经费纳入当地财政预算,加强城乡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要重点做好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高层地下建筑以及施工工地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进一步规范消防监督执法,督促公安派出所落实消防监管职责。
新疆自治区公安厅副厅长阿西木阿吉宣读了《全区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宣传、大培训、大练兵”工作方案》。方案明确,从2010年12月20日至2011年底,自治区公安厅在全区部署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宣传、大培训、大练兵”活动,力争通过“五大活动”提升消防部队灭火救援能力,实现“人人会查改火灾隐患、人人会扑救初起火灾、人人会疏散逃生”的目标,进一步改善全区消防环境。
新疆自治区副主席、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副书记贾帕尔•阿比布拉作了重要讲话。他要求:一是迅速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宣传、大培训、大练兵”活动。各地要紧抓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和地下建筑、施工工地、群租房和“三合一”场所四个“重点对象”,紧盯“两节”、“两会”“重点时期”,组织各部门、各单位联合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活动;要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普及防灭火知识,严格特殊工种人员持证上岗,提高社会公众的消防安全素质;消防部队要立足现有车辆装备,扎实开展大练兵活动,不断提高灭火作战水平。二是集中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四个能力”攻坚行动。各地要落实工作责任,将“四个能力”建设作为消除火灾隐患、维护社会稳定的有力抓手;要将“四个能力”建设纳入行业系统消防安全工作重要内容,按系统、分行业推动工作扎实深入开展;要多形式、多渠道的宣传开展“四个能力”攻坚行动的主要任务和重要意义、取得的成效,形成“铺天盖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的浓厚氛围。三是扎实推进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各地要将消防业务经费、公共消防设施和装备建设、重大火灾隐患整改等纳入政府任期目标,列入有关援疆项目范畴,与城乡建设、工业园区和大型重点工程建设、棚户区改造等同步规划实施,保障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要大力推进农村社区火灾防控组织建设、设施建设、群防群治工作、队伍建设“四个基础”工作,到2011年底使80%的行政村、城市社区达到建设标准;要继续抓好以建筑消防设施“三化”建设为核心的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活动,2011年要使所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全部达标,一般单位60%以上达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