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省湘潭县政府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志成宾馆已整改完毕,经湘潭县消防部队复查验收,并报请县政府批准予以成功销案。
2010年3月10日,湘潭县消防部队监督员对湘潭县志成宾馆进行消防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单位存在以下火灾隐患:未按规定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原有自动消防设施管道损坏、水泵房损坏。当场填发了[2010]第0071号《消防监督检查记录》。根据《重大火灾隐患判定、督办及立销案办法(试行)》,该宾馆存在的火灾隐患符合重大火灾隐患判定立案标准,经大队集体议案,判定该单位存在的火灾隐患为重大火灾隐患,依法下发了《重大火灾隐患限期整改通知书》(谭公消限字【2010】第0001号)。为督促该单位及时整改火灾隐患,确保全县消防安全环境,大队积极向县公安局领导汇报,由县公安局提请县人民政府对湘潭县志成宾馆重大火灾隐患实施挂牌督办。
自政府挂牌督办以来,县政府领导高度重视重大火灾隐患的督办工作,副县长周俊文亲自带队进行现场督查指导,要求各有关部门积极协调落实整改工作。湘潭县消防大队协同该单位制定整改计划,多次主动上门进行现场指导,跟踪指导,督促该单位按照要求进行全面整改。近日,根据该单位整改完毕并申请摘牌销案的报告,大队消防监督员对该单位整改情况进行了复查,火灾隐患已经消除。湘潭县政府根据县公安局《关于对湘潭县志成宾馆重大火灾隐患予以销案的报告》,经研究决定,同意对该宾馆予以销案。
该单位存在的重大火灾隐患得以及时整改并成功销案,有效净化了辖区消防安全环境,为提高社会单位“四个能力”建设和筑牢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打下了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