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重庆市防火安全委员会关于认真做好<重庆市消防条例>宣贯工作的通知》(渝防发〔2010〕13号)要求,进一步推动消防工作社会化进程,增强全民消防法制意识,切实筑牢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北部新区支队高度重视,精心谋划,开展了一系列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新《条例》宣贯活动,有效地促进了条例的宣贯实施,全面营造出“人人关注条例、人人学习条例、人人遵守条例”的浓厚氛围。
一是强化领导,明确宣传目标。支队强化思想动员,要求全体官兵站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充分认识新《条例》颁布实施的重要性、必要性,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支队专门成立了以支队长罗盛、政委张雪梅为组长,副支队长李长清为副组长,防火处全体干部为成员的《条例》宣贯活动领导小组,加强对《条例》宣贯工作的组织领导,做到目标明确、分工具体、责任到人、实施到位。
二是巧借载体,扩大宣传范围。支队充分利用各种载体,助推条例宣贯,广泛掀起活动的热潮。一是巧借网络平台,根据总队的统一安排部署,积极发动社会各界群众踊跃参与“一法一例一规”网络知识大赛。截止8月30日,共组织7550人参与答题,完成了总任务的188.75%,有效地扩大了消防知识覆盖面和影响面;二是充分利用消防宣传“五进”载体。支队结合夏季防火宣传“五进”活动,持续深入开展《条例》宣传,不断扩大宣传覆盖面,增强宣传声势。在9月1日《条例》正式颁布实施当天,支队组织消防志愿者在辖区龙头寺火车站开展了一次较大规模的《条例》咨询和宣传活动,得到了群众的积极响应和广泛参与。活动共发放《条例》读本及其他消防宣传资料1600余份,受教育群众约3000人。
三是寓教于乐,丰富宣传形式。为了让《条例》得到广大群众的普遍接受,增强宣贯活动的灵活性和有效性,支队于7月23日晚邀请重庆消防艺术团在奥林匹克花园举办了一台“宣贯《重庆市消防条例》、构筑消防安全防火墙”为主题的文艺晚会,为500多名社区群众献上了一场融思想性、艺术性和知识性于一体的视听盛宴。演出借助歌曲、舞蹈、相声、小品、魔术、诗歌朗诵等各种节目类型,将《条例》法律法规知识融入其中,让群众在欢乐的歌声和笑声中,潜移默化地接受了《条例》知识,增强了消防法律法规意识。
四是抓好培训,强化宣传效果。为了让《条例》切实在社会单位得到及时有效的宣贯,提高社会单位“四个能力”建设,支队组织辖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负责专门召开了《条例》培训会。会上,支队防火处领导带领全体参会人员学习了新《条例》,介绍了修订《条例》的背景和意义,深入浅出地解读了新《条例》在原条例基础上,在规定细化社会主体消防职责、提高社会单位“四个能力”建设、完善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机制等方面存在的改进和完善之处,尤其强调了《条例》中规定的单位及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履行的消防安全职责,让社会单位深入掌握了《条例》的要领和精髓,有力地推动了《条例》的贯彻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