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适应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建立健全社会安全保障体系,全面提升陕西省社会综合应急救援水平,近日,陕西省政府颁布了《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成立陕西省应急救援总队的通知》(陕政发92号),决定成立陕西省应急救援总队,并明确了应急救援总队工作职责、领导机构、队伍建设等相关问题。
近日,陕西省应急救援总队正式挂牌成立了。陕西省应急救援总队以公安消防部队为主力,联合公安、安监、交通、医疗卫生、电力、燃气等专业力量,分为11个应急救援支队和5个专业救援队(省医疗救护救援队、地震救援队、森林灭火救援队、矿山抢险救援队、应急救援战勤保障大队)。承担全省范围内重大、特别重大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安全和社会安全等突发事件的应急任务。同时,负责指导应急救援队伍的专勤训练和联合演练,不断提高应急救援和处置灾害事故的综合能力。应急救援总队的成立,将全面提升全省综合应急救援能力,大力推动公安消防部队建设和消防工作向纵深发展。应急救援总队的成立,也标志着陕西省处置重大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安全和社会安全等突发事件的的能力水平迈上了一个新台阶。
这支新的救援力量将为构建和谐社会、平安陕西作出更大的贡献——正如陕西消防总队王郭社总队长代表陕西省应急救援总队全体队员宣誓的那样“忠诚可靠,服务人民,竭诚奉献;服从命令,听从指挥,严格训练;英勇顽强,科学处置,全力施救,勇扛应急救援战斗旗帜,勇担应急救援攻坚重任,打造三秦应急救援铁军,为建设富裕、和谐、文明、现代新陕西而不懈努力!”
全省应急救援工作由省级政府统一组织实施,省政府秘书长秦正担任总指挥,省公安厅副厅长张恒担任总协调。省公安消防总队王郭社总队长担任省应急救援总队总队长、曹德明政委担任省应急救援总队政委,省政府应急办张小宁主任、省安监局陈金柱总工程师、省卫生厅习红副厅长、省军区何炳利副参谋长、武警总队兰建勇副参谋长担任省应急救援总队副总队长。全省应急救援工作总指挥部成员由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教育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民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环境保护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林业厅、省人防办、省通信管理局、省地震局、省气象局、西安铁路局、民航西北地区管理局、人民银行西安分行、省电力公司、长庆油田公司、西安机场集团和省天然气总公司等单位分管应急工作的领导同志担任。总指挥部办公室设在省公安消防总队,办公室主任由总队参谋长担任。
为了推动全省应急救援队伍体系建设,省政府要求地方各级政府把应急救援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把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纳入目标责任考核,把应急救援经费和设备投入纳入本给财政预算。年底前基本完成省、市、县三级应急救援队伍组建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