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7日下午,记者在全国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督察情况点评会上了解到,9月1日至24日,全国公安消防部门共检查各类单位47471家,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13486份,临时查封单位747家,责令“三停”单位651家,依法拘留172人,全国没有发生死亡5人以上的火灾,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取得阶段性成效。
据悉,8月31日,公安部消防局部署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后,各地公安消防部门迅速行动,初步形成了良好的工作局面。从公安部消防局、警务督察局联合组成的10个督察组9月13日至19日对全国20个省、区、市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督察情况看,各地制定下发了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具体方案,充分发动政府有关部门、基层组织和社会单位,广泛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辽宁省公安厅抽调消防、治安、巡防、内保、保安等警种14名领导和28名业务骨干,组成14个工作组,深入各地开展督导检查;乌鲁木齐“7·19”重大火灾事故发生后,新疆总队制定出台了“六条铁规”刚性执法措施,严查严治火灾隐患;内蒙古总队深刻吸取中铁隧道施工工地火灾教训,在全区范围集中开展在建工程施工工地消防安全大检查;北京市海淀区将各街道、乡镇划分为若干片区,发动基层安监办、工商所、居委会等力量,分片包段开展隐患排查;上海、广东、宁夏、江西等地结合世博会、亚运会、中阿经贸论坛、中部投资贸易博览会等重大活动消防安保任务,加大重点活动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力度,督促主办单位严格落实火灾防控措施;浙江总队出台了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八条常态严管措施,对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始终保持高压打击态势。
据公安部消防局督察情况通报,社会单位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依然较为突出。督察组暗访抽查的135家社会单位,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疏散通道堵塞、安全出口锁闭、自动消防设施故障关闭、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不熟悉应急处置操作程序等问题。
公安部消防局指出,部分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进展工作缓慢。有的地方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工作还没有全面推开。督察组抽查的单位有60%没有明确消防安全管理人,没有开展消防安全“明白人”培训,单位员工没掌握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组织人员疏散等基本的消防安全技能。
公安部消防局要求,各地公安消防部队要将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作为当前工作的重点,通过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推动各地政府落实消防工作责任,挂牌督办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推动各有关部门落实监管责任,组织开展行业系统消防安全大检查;推动社会单位开展“四个能力”建设,切实提高单位火灾防控水平。